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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策论 | 协同推进黄河治理 山东如何持续发力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日期:2023-03-13 】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承载着时代重托与人民期盼。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即将施行,黄河流域治理架构正面临新一轮的系统重组与深度优化,更契合新时代特征的流域统筹协调机制也在不断更新完善之中。
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的基本发展指向在于,以明晰流域治理主体职责分工为基础,重点完善流域信息共享和地方协作机制,逐步形成沿黄各省市间利益共享、协作有效的区域治理新格局。
1月10日,在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山东沿黄九市制定的九件“黄河水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法规,获集中批准。
这是全国范围内服务黄河国家战略的首次流域协同立法。
对于肩负多重战略、正值赋能蝶变期的山东而言,未来一段时间,将是强化自身在黄河流域辐射带动优势、打造黄河国家战略发展典范所必须抓住的重要窗口期。
高度重视流域治理中的统筹协调机制建设
统筹协调机制建设是确保黄河安澜与实现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前提。
既有经验表明,大
河流域的有效治理需要在跨越行政边界、平衡诸多治理诉求的前提下,实现流域所需公共物品的高效适配和稳定供给。
这绝非一省之事、一地之功。
作为面向全流域的系统工程,黄河国家战略横跨9省市130余万平方公里,同样需要沿黄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共同发力。
与我国其他大河流域相比,黄河流域受限于通航条件等客观因素,各城市间经济联系相对匮乏,缺少城市间协同的基础动力,在产业互联互通等市场机制上存在天然劣势,因此,更需要以完善的统筹协调机制来凝聚流域发展合力。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有效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在保护,要在治理。
推进高度整合、高效运转的流域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则高度契合沿黄省市的实际需要,重点突出,正当其时。
持续深度参与并在完善流域统筹协调机制过程中发挥引领作用,对于进一步激发山东省相对地域优势而言意义重大。
当前,追求中心城市首位度、强调围绕特定核心城市展开协同作战,已成为新一轮区域协调发展的趋势。
在新发展态势下,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更强调核心地区尤其是龙头城市在资源集聚等方面的巨大优势。
哪个地区能在区域协作网络中扮演核心节点角色,哪个地区就能在国家战略中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
在国家出台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中,已经明确了山东省在国家战略发展大局、生
态文明建设全局、区域协调发展布局中的高点定位。
作为沿黄流域的“龙头”地区,山东省坐拥黄河流域唯一的海河交汇区,在文化资源、经济基础、市场规模、科创实力等方面颇具优势,理应展现在黄河国家战略中的引领担当,以更加主动的姿态推进黄河流域各主体间的协同合作。
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的时代转型与山东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建设更契合时代要求的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尤其需要在系统总结我国江河治理经验的基础上,面向黄河流域治沙、防洪、节水、高质量发展等特殊症结,开展更具针对性的制度创新。其基本转型要求是,需要在“国家协调+省际合作”等成熟流域治理架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流域管理机构、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与沿黄省市的职责分工,从而构建出重大事项国家统筹、重点事项主管部门管理、相关事项省际协调合作、具体事项地方政府落实的新型流域统筹协调机制,以显著提升黄河流域治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在这一趋势下,作为落实推进黄河国家战略、筑牢优势区域发展优势的主攻方向,山东省不断强化与沿黄省市协同发展,并在水质保持、公共服务、科技赋能等统筹协调机制重点领域取得一定先发优势。
2021年4月,山东省牵头推动建立黄河流域首个省际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与河南省签订了《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自签约以来,黄河入鲁水质始终保持在Ⅱ类以上,“鲁豫双赢”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强烈反响,获得了财政部给予的专项奖励,并带动部分黄河上中游省份的积极效仿。在公共服务领域,山东省牵头建立黄河流域海关关际一体协同机制,陇电入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等60余项关键公共服务供给事项均已取得显著进展,并切实推进黄河流域公共卫生高质量发展协作区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工作。山东省还充分发挥科创优势,牵头成立黄河流域产教联盟、专家协同创新协作联盟、要素市场化交易联盟等,积极深化与沿黄中心城市科技创新协作,有效推进了黄河流域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黄河故道生态文化旅游协作区等区域高量级合作事项集中落地。同时山东还率先批准省内沿黄九市制定的“黄河水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法规,成为全国范围内服务黄河战略首次流域协同立法,充分彰显了山东勇于肩负起黄河国家战略的责任与担当。
巩固山东在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中的先发优势
当前山东正值战略叠加的发展窗口期,应以黄河国家战略为引领,切实抓住国家构建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的历史机遇,自觉拉升标杆,扛牢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的强省责任。尤其是在未来我国逐步完善沿黄流域统筹协调机制的过程中,山东省应充分巩固既有先发优势,并在产业链接、平台搭建、生态保护等核心议题持续发力。
一是科创优先,构筑沿黄流域产业转型的集群高地。
“科创牌”是有效补强黄河流域经济联系强度、深度和密度的关键领域,更是山东省积极引领沿黄流域协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近期由山东省和济南市共建的科技成果转化“1+6+N”平台,已经成为山东辐射黄河流域的重要科创载体,正在快速形成带动黄河流域、辐射全国的科技成果转化核心服务能力。未来需要充分把握建设黄河流域科创大走廊的发展机遇,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龙头企业等科创集群主体之间建构起适恰的信息沟通与利益整合机制,在促进我国东中西部科技创新和产业协同等方面切实发挥引领作用。
二是聚力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主动搭建多样态的流域协作平台。
行政协议等传统手段常面临签订难度大、约束力弱、执行力不强等现实问题,直接影响流域内各地区、各主体之间的整体协作效能。山东省前期成功经验表明,灵活多样的多主体协作平台已成为构建流域协作机制的主要载体形式,能够在信息共享、诉求沟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较好地实现“以机制链接空间”的制度设想。因此,山东省要在继续推动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际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同时,以流域内公共服务关键事项为切入点,高度重视牵头建立跨领域、多类型的互动平台,从而在载体数量、平台规格、体量能级等方面形成比较优势,以持续强化山东在黄河流域协作实践中的影响力。
三是生态先行,积极推广省际补偿协议等成熟经验。
生态保护是实现黄河长久安澜的根本所在,也是彻底解决沿黄各省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基本前提。山东省在省际生态补偿协议、省内沿黄地市协同立法等方面做出了开拓性尝试,并在全国率先实现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在牵头解决流域共性生态问题上积累了充足势能,有必要积极向沿黄省市分享推广前期成功经验,在河道治理、堤防加固、水土保持等问题上持续探索“共性方案”,切实引领黄河流域中下游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全面提升沿黄地区生态功能。(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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